1管束裝配完工后應按照圖樣規定的試驗壓力進行水壓試驗。
2試驗必須用兩個量程并經過校正的壓力表,其量程應是試驗壓力的1.5~2倍。
3試驗采用飲用水。試驗時,碳素鋼和16MnR鋼制管束水溫應不低于5℃。
4管束試驗壓力等于1.5倍的設計壓力乘以試驗溫度下的材料許用應力與設計溫度下的材料許用應力的比值,其比值大于1.8時取1.8.
5試驗時,管束最高點設置排氣口,充水時將內腔空氣排盡。試驗過程中,應保持觀察面的干燥。
6試驗時,壓力上升應緩慢進行。當壓力升至試驗壓力的一半時,應對管束進行初步檢查,確認無漏水和異常現象時,再將壓力升至試驗壓力,并保壓不少于1h.然后將壓力降至試驗壓力的2/3,保持足夠時間,以便用肉眼對所有焊縫和連接處作滲漏的檢查。
同時,對難以準確計算確定管箱的設計壓力時,樣機和首批產品在試壓過程中,應按規定批準的試壓程序,在管箱最高部位測量永久變形。
7試壓完畢,應將管束內腔的水放出并用壓縮空氣吹干。
8試驗合格標準為所有焊縫無滲漏,所有部位無可見的異常變形。
9油漆或其他涂料不應在水壓試驗之前覆蓋焊縫。